霸凌4-1

(圖片取自Pexels)

 

職場就是一個社會縮影,只有少數人擁有權力、地位,大家你爭我奪耍盡心機,就是希望可以踩著別人往上爬。然而「職場霸凌」不僅對員工造成身心傷害,公司有責任在遇到員工職場霸凌時必須採取預防措施,否則將付出代價。

 



根據《職業安全衛生法》第6條第2項第3款,「雇主對下列事項應有符合規定之必要安全衛生設備及措施:執行職務因他人行為遭受身體或精神不法侵害之預防。」對於職場霸凌,公司必須採取措施預防其發生。

 

依《勞工保險被保險人因執行職務而致傷病審查準則》第21-1條規定,若罹患精神疾病與執行職務有因果關係,即屬於職業病,可申請勞保給付,《職業災害勞工保護法》第7條規定,員工因職災受到損害,公司有賠償責任,且依照《勞基法》第59條,員工申請勞保給付後,若金額不足,公司需予以補齊受害者醫療費用或視情況給予公、傷、病假。

 

根據《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》第324-3條,執行職場霸凌預防措施時,應留下紀錄保存三年以上。

 

如公司未採取預防措施,當出現職場霸凌,使員工罹患職業病時,依據《職業安全衛生法》第43條,公司可能面臨新台幣3萬到30萬元罰鍰。

 



被霸凌的勞工可以終止契約


被霸凌勞工於職場上遭到霸凌者(雇主、雇主家屬、雇主代理人)對之施加暴行或重大侮辱行為,不必忍氣吞聲,可以依照勞動基準法第14條第1項第2款規定:「有下列情形之一者,勞工得不經預告終止契約:二、雇主、雇主家屬、雇主代理人對於勞工,實施暴行或有重大侮辱之行為者。」開除雇主。

 

霸凌4-2


(圖片取自Pexels)

 

雇主也可開除實施霸凌的勞工


同樣的,雇主亦可依照勞動基準法第12條第1項第2款規定:「勞工有左列情形之一者,雇主得不經預告終止契約:二、對於雇主、雇主家屬、雇主代理人或其他共同工作之勞工,實施暴行或有重大侮辱之行為者。」開除實施霸凌的勞工。

 



大部分的霸凌者會利用職權威脅、恐嚇,企業主能要以身作則,制訂一套員工行為準則,上行下效,明文規定所有的員工必須遵守,對於職場惡意欺凌行為採取不包庇、警告的態度,同時設立員工申訴管道,嚇阻所有職場上不友善及霸凌的行為。


也許目前還是有許多霸凌行為是大家看不見的或是視若無睹的,誰都可能被霸凌,要告別職場霸凌,需要每個人挺身而出,因為沒有人是局外人。

 



 

 

●延伸閱讀

【主播宮鬥風波 一窺職場霸凌 1】求上位主播鬥心機

【主播宮鬥風波 一窺職場霸凌 2】霸凌者的人格特徵

【主播宮鬥風波 一窺職場霸凌 3】職場霸凌求生術!

【主播宮鬥風波 一窺職場霸凌 4】法律該怎麼保護你

 

 

FB留言

降雨:

氣溫:

合作媒體