1. 企業在新產品新技術公開前,都應先完成專利的申請佈局,並掌握優先權,才能避免喪失新穎性的問題。 2. 在研發與投資新技術或新產品時,必須先完善IP 的佈局,方能在法庭攻防伸張正義。 3. 掌握製造核心的智財,就要著重智財策略的運用。因為智財策略不但會直接影響企業之創新研發與營運,更可以避免智財訴訟;縱使涉訟,勝訴機會更大。 4. 智財並非申請商標專利